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4日召开。 会议通知由董事长张文利先生签发并于2006年4月13日发出。董事应到七人,实到七人。公司监事三人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张文利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华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贷款1800万元,期限均不超过一年。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赛米特50%股权的议案》
    内容另见(2006-18)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向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申请。
    董事会于2006年4月2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提议在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公司章程》(修订草案)的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通知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于200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七票,反对○票,弃权○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