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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4月21日、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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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