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增加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15,080.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5 %,无流通股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公司8名董事、6名监事、4名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邹鹏宏先生主持,推选职工代表监事任本龙先生、股东代表监时陈鸿纶先生为监票人,由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黄伟民律师出席会议见证,经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2006年财务预算方案》。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续聘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5,080.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与滨州天鸿热电供汽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关联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8612.6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黄伟民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提出和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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