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现象分析
读者:Tony 来源:FT中文网
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我注意到现在医药行业的现象:各地大张旗鼓的展开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同时各个药厂的销售队伍停止工作,甚至是正常的医生拜访工作。 而医院仿佛换上了医药代表恐惧症,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个医院也颁布了对本医院顶风作案医生的处罚规定。这样的措施当然是国家为了保证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的英明决定。但看到这样的现状,我也不无忧虑。
医药代表的本职工作是向医生和医院介绍药品的特点和用法,同时反馈来自于医院对药品的意见。在这样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医药代表应该是医生,医院和病人的良师益友,现在老鼠过街的被动局面何以成为?只所以如此,是大家认为医药代表是商业贿赂的实施者,是带金销售的罪魁祸首,是打着学术招牌的骗子。问题是,医药代表不来,问题就解决了吗?
以下的问题也许会让我们思考更多:
医药商业贿赂的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哪些规章制度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现有的情况下,中国医生的收入状况到底如何,在这样的收入下生活是否超过正常标准,灰色收入的缺失是否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如果医生认为现有的正常收入不能反映他们的实际价值, 那么国家主管部门的观点是什么?
带金销售的消失对医生本人的影响,对医院和医疗产业的影响都是什么?
为什么以前的针对性措施没有起作用?
现有的针对性措施是长期性的吗?能起多大作用?
如果一切没有改变或变得更糟,下一步的针对政策是什么?
医药代表这个行业还会存在吗?如果存在,存在的方式会成为什么样子的?原来给医生的回扣部分会流向哪里?
得出这些结论的依据和过程都是什么?
许多好的规定和条例在执行的过程中,很快会被人理解成一场运动,大多数业内人的心态不是从心底的反省和纠正,第一个反应往往是避免在运动中受到伤害,然后希望发现新规章制度下的漏洞。
在医生拿回扣的问题上,到底需要多严格的执行,这样的执行应该持续多久,我相信没有人会给出答案。大多数的人,尤其是医生和销售人员,会假设这样的规定是暂时的,希望赶快过去。
我作这样的假设,是因为现有的潜规则是保障了各方利益在医药销售过程中的均衡,打破这样的平衡意味着既得利益的丢失,如果这样的利益丢失是永远的而其他因素又没有及时出现的话,那么新的格局就会出现。
可以预见的后果包括:
一、乐观的情况:带金销售在医药营销中成为历史;依靠带金销售的药厂因为没有新的应对策略而在竞争中消失;靠学术推广为主的公司渐渐成为市场主流;医药代表可以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进入医院,从事纯粹的学术推广;厂家把给医生的回扣部分让利给病人,下调零售价。
二、悲观的情况:打击商业贿赂成为短期运动,新的商业贿赂方式出现;带金销售的方式变得更加隐秘;医院会向厂家和商业索取从医生身上剥离的利润;因为零售价没有变化,病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医院因为处方量的下降而导致主收入降低;医生因为对收入降低的不满发出更多的怨言,医生不再是人们追逐的行业,现有的医生资源慢慢流失。
请注意,所有的现象和讨论在中国都存在着多样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导致医院、医生、病人的处境大不相同。对这种不均衡的政策调整无疑是对政府政策机关更艰巨的挑战。
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法律制度的健全,如果法律对医药领域内的商业贿赂问题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并决心有法必依,那我想各个地方也就不必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出台举报电话。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国没有人会认为偷盗是可以被接受的。我相信,即使没有每个月几千块的回扣,医生也不会去偷几块钱,因为偷几块钱也有风险被捉住送到派出所拘留,因为法律规定很明确,更别说去偷几千块了。
那么,为什么医生在拿回扣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担心呢?无非三点:第一、大家都在拿,总不会把整个医院的人都捉了去吧;第二、领导也在拿,有问题也是先拿他,我怕什么?第三、我拿了给大家分,又不是我一个人享受,我是在给科室谋福利。
所以说,从执法机关的角度,如何进行有效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远远比举报电话长远和有效的多。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对法律详细的解释和严格的执行。我们规章制度的缺点是往往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对基本概念没有明确定义,条例说辞模棱两可,导致各个地方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执行,在出现争论的时候,又没有统一、权威的条款可供参考。
读者:Tony(作者从事过医疗工作,医药代表工作和医药营销和分销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