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原定于2006年4月29日刊登《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
度报告》,但由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未获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从而使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如公司不能在2006年4月30日前披露
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从2006年5月1日起被实施
停牌,直至披露该定期报告,同时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如公司
在2006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该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06年7月1日起复牌
,同时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8月31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
被暂停上市。
    受公司债务危机影响,公司预计2006年第一季度将继续亏损,亏损金额大
约在2000万元--2500万元之间。公司曾在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5年全
年将出现亏损,如届时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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