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宏远A”或“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征集投票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指定李军印先生作为本次征集工作的联系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仅对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征集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征集人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行为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有关本次征集的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承诺将亲自列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发布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粤宏远A
    股票代码:000573
    法定代表人:陈林
    董事会秘书:李军印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
    邮政编码:523087
    联系电话:0769-22411677,22817208
    联系传真:0769-22412655
    E-mail:0573@21cn.com
    公司网站:https://www.winnerway.com.cn
    (二)征集事项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将于200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委托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 年4 月26 日
    三.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沟通协商,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4 月27 日公告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5 月29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5 月25 日至2006 年5 月29 日
    其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5 月25 日至5月29 日每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 年5 月25 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 年5月29 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06 年5 月19 日
    (四)会议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五)会议征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相关内容请参阅2006 年4月27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06 年5 月19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5 月20 日-2006 年5 月29 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证券时报》)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股东的,其应提交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结束交易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号卡复印件、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结束交易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收 件 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军印、吴荔
    邮政编码:523087
    联系电话:0769-22411677,22817208
    联系传真:0769-22412655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及见证,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征集事项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视为该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对该授权委托视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五.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六.签署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27 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及同意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上市公司名称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0573
受托人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名称 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
委托人姓名或名 委托人身份证
称 号码(法人股东
请填写其法人
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指示
征集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请注意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
    本项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