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斯道拉恩索亚洲出版用纸有限公司(Stora Enso Publication Paper Asia Oy)合资组建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拟定与斯道拉恩索亚洲出版用纸有限公司(Stora Enso Publication Paper Asia Oy)合资组建"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560万美元,其中: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22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斯道拉恩索亚洲出版用纸有限公司出资3,33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生产、营销、分销及销售(包括出口)SC纸、改良新闻纸、新闻纸和其他相关纸浆和纸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
    三、审议通过了《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产品原料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平衡环保治理。同意将公司的十四、十五车间(产能为1.5万吨)的全部机器设备以评估资产净值1,095.4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