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 年4 月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 年3 月16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28 号)}文件精神,上市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股17.63%)于2006 年4 月26日提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要求提交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原通知中列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章程修改全文见https://www.cninfo.com.cn 网站。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4 月26 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公司持有贵公司49,360,000 股股份,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7.63%,为贵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获悉贵公司2006 年4 月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 年3 月16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28 号)}文件精神,上市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现特提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提请贵公司将其增加列入2006 年5 月10 日召开的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提案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006 年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