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以传真、通信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06年4月25日,会议在广州市光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张凌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200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