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许双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依法运作的。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的权限合法,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是客观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也是客观符合实际情况的。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