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4日以传真及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新峰先生出度会议并代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一致推选熊小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邓国求先生、吴伟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经董事长熊小星提名,董事会聘任姚红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游绍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二、一致通过了《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将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一致通过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
    1.投资决策委员会
    召集人:徐金梧;成员:肖烈仪、邓国求、吴伟光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新峰;成员:徐金梧、肖烈仪、吴伟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马贤明;成员:徐金梧、肖烈仪、邓国求
    四、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一致通过聘任董事会秘书游绍诚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五、经总经理姚红江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
    王维邦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董昌华先生、米国宝先生、凌建平先生、张发生先生为副总经理;
    张发生先生兼财务总监;
    段建华为总工程师。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任职期限均为三年,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六、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期货交易的议案。
    为了有效避免铝锭现货价格的波动而造成公司产品成本大幅波动的影响,相对锁定铝包钢的生产成本,确保公司产品的正常利润,经过对国内铝期货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适当开展一些期货业务,从上海期货交易所购买铝锭期货合约,实施多头套期保值,以其作为现货采购的必要补充。
    特此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姚红江:男,46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游绍诚:男,42岁,大学,高级经济师;曾担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副处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维邦,男,62岁,大学。现任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昌华,男,50岁,大专。先后在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米国宝,男,45岁,大学。先后担任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凌建平,男,50岁,大专。先后在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科长、副书记、厂长等职,现任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发生,男,52岁,大学。曾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长、副处长,现任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段建华,男,43岁,大学。先后担任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