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06年5月1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通知已刊登于2006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
    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收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函》,该函内容为: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作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62%的股东,提议对公司原《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请公司董事会审核后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本临时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