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旷日持久的DVD专利费之争终于告一段落。昨天,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和中国方面签署了一项“MPEG—2专利联合许可”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签署协议的中国电子音响协会成员公司2005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DVD,每台向美国MPEG缴纳2.5美元的知识产权费。 对于国内DVD主要生产企业,目前这一方案已被视为“可以接受的方式”。
由于自主知识产权缺位,形形色色的专利费用已经成为DVD生产企业的沉重负担。中国DVD机累计缴纳的各种知识产权费用已经达到每台十几美元,在巨额专利费的压榨下,国内企业已普遍停止传统DVD的出口,调整产品结构。
而随着专利技术的更广泛应用,专利费纠纷正向更多产业蔓延。去年,央视决定采用MPEG-2作为高清数字电视编解码标准,旋即引发中国国产标准AVS 工作组的不满,称如果中国采用外国的标准,将步DVD 后尘,而一年缴纳的专利费至少为100亿元。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