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3周年的日子。作为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广东银监局,3年来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银监会“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新监管理念和“四个监管目标”、“六个良好监管标准”,切实履行一方金融守土之责,积极推进广东银行业的改革与开放,推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改革与发展共进
广东银监局稳步推进银行业改革,商业银行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05年辖内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利润133.63亿元,不良贷款持续“双降”,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533.47亿元和4.4个百分点。到今年3月末,辖内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735.5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056.13亿元,不良贷款继续“双降”,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实现盈利,辖内银行业的业务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等均有明显增加和提高。同时,广东银监局积极支持和推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农业银行内部机制综合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2005年8月5日挂牌开业,农村信用社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总体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2005年全省农村信用社首次实现账面整体扭亏为盈,利润7.36亿元。截至2006年3月末,广东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4242.67亿元,各项贷款2513.93亿元,均居全国同行业首位,更好地发挥了支持和服务“三农”主力军的作用。
地方金融机构法人经营稳定。广东银监局相继制定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初步建立突发风险处置工作机制,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突发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从改善股权结构、明晰高管人员职责两方面入手,抓辖内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工作。目前,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定,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改善,资本充足率有所提高。
广东银监局结合广东实际,确立了积极稳妥、开放有序地引进外资银行的新思路。截至2006年3月末,共有来自18个国家或地区的44家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了49家机构,4家外资银行在广州设立全球数据处理中心。在广东各地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和广东银监局的积极推动下,外资银行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06年3月末,广东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447.62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仅为0.71%,资产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制度与治理齐抓
广东银监局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抓好制度建设。2004年2月完成全省银行业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在省内19个地级市设立银监分局,并在部分县(市)设立监管办事处。同时,根据银监会出台的各项法规指引,及时出台了一批实施细则和指引类文件,对辖内银行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处罚等涉及被监管对象重大权益的监管行为,此外,按银监会的统一部署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针对近年来金融系统案件高发的态势,广东银监局在辖内构建起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案件查防体系,推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中央、公安部门及地方政府查处了南海华光及其关联企业诈骗巨额信贷资金案等一些金融案件。通过对有关案件的严肃查处,促进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夯实了风险监管基础。另一方面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在辖内开展了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辖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风险防范和案件防堵,按照标本兼治要求建立案件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发案率逐年下降。
监管与服务并重
广东银监局积极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控先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对经营良好的银行在机构设立、产品创新、业务开展方面给予了更大自主权和灵活性,促进了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同时,支持银行在创新中积极展开协作,协调、推动银团贷款合作。创新不仅给银行带来了市场,也促进了风险化解和地方经济金融的发展。同时,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苗头等信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高风险及停业整顿机构的重组和风险综合处置,继兴业银行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南方电网公司成功重组珠江实业财务公司后,粤电力集团收购重组万家乐财务公司的工作进展顺利;广州市政府针对广州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提出的措施也在逐步落实。
监管与服务并重。广东银监局通过举办市场准入、内控、“三法”等专题培训,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在监管工作中及时掌握和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的政策障碍,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银行业监管的新举措及银行业监管工作和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成果;积极为金融消费者排忧解难,到2006年3月末,广东银监局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方式的信访事项2892项,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维护了金融稳定。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