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06年3月23日、2006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抵债的债权人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抵债的第二次债权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抵债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根据该方案控股股东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抵偿其对本公司的欠款,以股抵债股份数量在1,423万股-2,179万股之间,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本次以股抵债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实施。由于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2,804,576元减少至268,574,576元-261,014,576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2006年3月23日起45日之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414418),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730-5728011,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周夏华
    联系电话:0730-5728010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