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已于2006年4月17日公告了《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于2006年4月26日公告了《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东一致承诺,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合计拨出682万股作为标的股票,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非流通股东除外)。
    由于股权奖励方案的制定尚需时日,为避免股权奖励承诺出现难以兑现的意外,全体非流通股东经慎重考虑,一致同意将各自用于股权奖励的股票划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张学阳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并进行临时保管。股权奖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付诸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做出的限售承诺。
    股份划转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 股份变动后
序号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权奖励划转股份(股) 股份增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张学阳 55,857,600 22.70 2,069,870 +4,750,130 60,607,730(注) 24.63
2 曹若欣 35,060,400 14.25 1,299,210 -1,299,210 33,761,190 13.72
3 罗剑峰 35,060,400 14.25 1,299,210 -1,299,210 33,761,190 13.72
4 蔡远宏 35,060,400 14.25 1,299,210 -1,299,210 33,761,190 13.72
5 刘起滔 11,502,900 4.68 426,250 -426,250 11,076,650 4.50
6 习梅 11,502,900 4.68 426,250 -426,250 11,076,650 4.50
合计 184,044,600 74.80 6,820,000 0 184,044,600 74.80
    注:张学阳先生证券账户中60,607,730股公司股票包括6,820,000股用于股权奖励的股票,张学阳先生承诺对此6,820,000股(占总股本的2.77%)不主张权利,张学阳先生可主张权利的股份总数为53,787,730股(占总股本的21.86%)。
    特别提示:用于股权奖励的682万股股份虽然划入张学阳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并被临时保管,但仍有被司法冻结、划转的风险。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将根据本公告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的《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