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商务部正在酝酿对成品油批发环节的准入门槛做出适当调整,以回应自2005年6月以来,民营油企甚至是国有石油公司的激烈反应。 知情人士指出,新的意见稿将「原意见稿」中的要求「拥有30座以上的加油站」下降到「10座以上」。 但与此同时,新的意见稿中将油库容积和注册资金由4000立方米和1000万元人民币,分别提高到1万立方米和3000万元人民币。 报道又引述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陈薇指出,这实质上是降低了门槛,因为一个普通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建有自有运输专线、油库和加油站,1000万的注册资金一般是不够的,而一万立方米的油库容积只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实质上这两标准并没有提高,只是法规更加合理化。(jo)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