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大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意见》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关于更换董事的预案》(详见公告:2006-020号)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告:2006-013 号)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将于2006 年5 月16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详见公告:2006-016 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六年四月廿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