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二OO五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05年度有关资产核销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6、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通知,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6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3、登记时间:2006年5月25-26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五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