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2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截止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批复。由于不能确定获得批复的明确日期,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期尚不能确定,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也不能确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