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豫棉宾馆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 监事杨卫锋先生未能出席监事会,委托监事牛文中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监事王继学先生未能出席监事会,委托监事史克龙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召集人史克龙先生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财务预算的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005年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工作。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有效表决票均为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