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 年8 月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部分会计科目所反映的数值存在账实不符现象,将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造成影响。 为此,公司专门成立了“账务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由于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且有关当事人已离职,给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工作造成诸多困难与不便,导致会计差错更正工作进展缓慢。期间,公司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并及时披露,公司股票于2006 年3 月10 日起被暂停上市。在此,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目前,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要求,将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和影响说明如下:
    一、更正事项说明
    公司自1999 年重组以来,因管理不善,投资、经营失误及经营环境变化、市场竞争、主业不突出等多种主客观原因,实际上存在着较大的经营亏损。由于主业发展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公司为此进行了短期投资,以期通过投资收益形成短期支撑和消化历史遗留问题。但因部分投资决策失误及资金上的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出现投资亏损和现金流的不足。为了维护公司对外形象,保持公司一个良好的业务经营环境,公司以多种方式进行资金运作和利润包装,由此产生了以下需要更正的会计差错:
    (一)虚增利润情况
    1、虚增收入和成本,虚增投资收益以及少列期间费用以虚增利润,通过账外融资以及在关联公司账户上资金周转等方式解决包装形成的应收款和应付款问题。
    (1)虚增收入和成本等,虚增利润。
    自1999 年以来,公司虚增收入69165 万元,虚增成本47436 万元,少列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6533 万元,虚增投资收益2490 万元,合计虚增税前利润30752万元。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相应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并恢复了相关往来款项。
    (2)通过体外资金冲减应收款项。
    2003 年度将政府补贴收入2600 万元转至账外后汇入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账面虚作应收账款收回。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补贴收入2600 万元,并恢复了相关往来款项。
    2、为了少提坏账以虚增利润,通过体外资金冲减应收款项。
    (1) 通过内部账务处理,虚作应收账款收回。
    a、公司2003 年度账面支付给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3200 万元,其中实际支付200 万元,其余3000 万元系虚增在建工程成本,款项的真实用途为冲减账面的应收账款。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在建工程3000 万元,调增了相关应收账款。考虑这些应收账款收回难度很大,所以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
    b、2003 年度,公司与银行协商从账外开出抬头为债务人的银行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的形式,直接冲减应收款项共计4645 万元,实际并未收回。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相关应收账款及往来关系。考虑这些应收账款收回难度很大,同时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
    (2) 将资金通过关联公司,虚作应收款项收回。
    a、2000 年度深圳新海及其关联公司汇入沈阳市达讯技术有限公司2000 万元,沈阳达讯将此款付给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作应收账款收回。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对沈阳达讯的应收款项,调减了新海及其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b、公司通过账外账户冲账等方式冲销下属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成功贸易有限公司账面对四川惠特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901 万元。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对四川惠特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往来关系,并恢复了相关往来关系。考虑这些应收账款收回难度很大,同时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
    (二)委托山东天同证券理财情况
    为了弥补因利润包装等而形成的资金缺口,自2000 年起,公司委托山东天同证券公司等进行委托理财,以期获取短期收益,弥补缺口。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通过关联企业及其他相关公司的资金往来,将累计27217 万元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期后收回资金、结余资金及留存股票共计26157 万元,发生亏损1060 万元。
    根据浙江联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中涉及的委托理财行为属于甬成功的公司行为,因此形成的亏损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整了相关未分配利润,恢复了与关联企业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往来关系。
    (三)公司未入账银行存款余额8990 万元情况
    为了进行利润包装,回收应收款项及委托证券公司理财等需要,公司设置了一些账外账户,同时形成了部分资金往来款未予入账的状况。
    截至2004 年末公司账外银行账户涉及资产8990 万元未入账,其中期间费用944万元、冲销控股子公司账面应收款项及为控股子公司垫付款项共计7414 万元、关联方占用资金3000 万元、涉及证券资金-2368 万元,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相应的未分配利润,同时恢复了相关往来款项。
    (四)公司与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海”)及其关联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专门对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作了核查。核查结果为:截止2005 年6 月30 日,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7076 万元。现对核查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作以下说明: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通过虚构资金回款,未将与深圳新海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入账。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对深圳新海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4303 万元。
    2、公司2004 年账面支付给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1700 万元,而实际支付对象为深圳新海。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增了对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调减了对宁波网通的应收款项。
    3、2002-2003 年期间公司委托深圳新海及关联公司向其他单位汇款合计3507.50 万元,其中深圳市宇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4 万元、沈阳市达讯技术有限公司1300 万元(已在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2 项(2)中提及)、深圳市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600 万元、上海志申网络服务有限公司113 万元、宁波通兴科技有限公司360 万元、北京星期广告艺术中心400 万元。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对深圳新海及其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调增了对相关单位的应收款项,并且对未取得相关单位确认的应收款项部分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4、2000 年至2001 年,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新海关联企业)委托深圳胜启公司汇入公司1140 万元,汇入沈阳市达讯技术有限公司700 万元(已在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2 项(2)中提及)。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恢复了相关往来款项,对沈阳市达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款700 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1999 年12 月深圳新海收到山东民安发展有限公司给本公司的贷款资金1000万元,2001 年6 月本公司下属公司宁波中元科工贸公司收到山东民安公司贷款2000万元,宁波中元科工贸公司将此款汇入证券账户。2001 年2 月本公司向山东民安发展有限公司还款500 元,深圳新明星公司于2002 年9 月代本公司偿还2500 万元,为此深圳新海及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垫付资金1500 万元。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对深圳新海的应收款项,但由于上述“宁波中元科工贸公司收到山东民安公司贷款2000 万元,宁波中元科工贸公司将此款汇入证券账户”事项尚未落实,故调减了未分配利润2000 万元。
    6、2003 年我公司开出3000 万元银票给深圳汇通发公司(深圳新海关联企业),后汇通发公司将2900 万元付给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偿还贷款,但此2900 万元的实际用途尚未查清。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将此3000 万元全额作为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
    (五)其他事项
    1、2000 年公司出资853 万元通过宁波某公司,以其名义购买本公司法人股,账挂预付账款,而后公司通过该公司将该部分法人股转让,其中转让给慈溪某公司的股权款448 万元尚未收回,其余转让款405 万元收回后用于弥补账外亏损,未予入账。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对宁波某公司的预付账款853 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405 万元;调增对慈溪某公司的应收款项448 万元。同时根据此应收款项的账龄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
    2、公司2003 年其他应收款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00 万元和雅诺(宁波)实业有限公司1200 万元系2003 年11 月底兑付到期银行承兑票据(2003 年5 月公司开出,公司未入账)后,公司为了平账将上述款项虚挂以上两家单位,实际无资金往来。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调减了对上述两家单位的应收款项,调减了相应的未分配利润。
    3、截至2004 年末,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通过账外资金冲销往来款7560万元(其中:上海新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1074 万元、广州市快灵通网络发展有限公司1034 万元、广州成功天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0 万元、深圳市胜启投资有限公司3471万元、深圳市易胜通电子有限公司1850 万元)。
    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相应调增了对上述公司的应收款项。
    4、下属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2004 年期初更正后的净资产已为负值,公司将账面对其的股权投资差额摊余价值一次性摊销,调减未分配利润1143 万元。
    5、深圳成功通信有应收款项3633 万元无法确认,公司在会计差错更正过程中确认为费用,调减了未分配利润。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在2004 年年度报告的原基础(净资产72041 万元)上,调减了公司净资产58627 万元,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净资产为13414万元。截止2005 年6 月30 日,公司净资产数额为-2818 万元。
    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和财务报表请见本公告附件,更正后的财务报表附注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
    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全文如下:
    关于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会计报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浙天会审[2006]第855 号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04 年12 月31 日、2005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4 年度、2005 年1-6 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 年1-6 月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曾对贵公司尚未调整完毕的上述期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05 年12 月29 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浙天会审[2005]第1344 号)。本次审计除下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证据不充分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由于贵公司前期虚构业绩、账外设账、少计费用、虚假回收账款、少列负债等行为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截至本报告日,贵公司仍未能就下列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提供充分依据:
    1.贵公司将原账外操作的证券投资及相关损益调整计入;将关联方代公司支付的款项14,070,788.98 元调整计入管理费用;将与原预付土地款853 万元相关的公司法人股受让及转让调整计入;将2003 年支付给广州南方高科有限公司的款项461 万元调整计入营业费用;将2003 年11 月支付挂账的其他应收款3,000 万元核销;将账外实际去向不明的款项2,920 万元核销;未将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15,000 万元调整计入。
    2.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曾虚作款项收回而已销账的118,627,547.77 元往来款予以恢复计列;将具体内容尚未查清的2004 年以前年度损失36,325,139.63 元调整计入。
    3.贵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成功通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将应收账款588 万元调整计入2004 年度营业费用。
    4.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成功贸易有限公司对恢复计列的应收款项共计84,179,544.47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成功通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将2004 年前支付的不明用途款项2,079 万元于2005 年6 月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 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贵公司应收关联方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款项余额为7,076.33 万元,其中应收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3,000 万元尚未得到对方最终确认。
    (二)审计程序无法实施的事项
    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话无线通类存货账面余额为13,363,080.85 元,我们无法实施监盘和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重大不确定事项
    贵公司存在重大涉诉事项,面临债务危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截至本报告日,共有十二家金融机构和二家外部单位起诉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或欠款本息等共计人民币38,706.49 万元、美元78.80 万元(其中人民币22,640.39 万元,美元78.80 万元已判决尚未执行),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账面价值合计为42,137.65 万元的资产被查封或冻结;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解除的对外担保28,050.12 万元。
    2.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一(一)19 所述,2005 年12 月,贵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成功通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因CDMA 手机采购业务合作协议纠纷起诉供应商,追偿预付账款3,500 万元,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390.44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法院尚未判决。
    3.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三(三)、(四)所述,贵公司部分经营主体已停业或未正常经营。本次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截至 2005 年6 月30 日,母公司净资产为-73,742,130.27 元,合并净资产为-28,184,146.14 元。
    我们认为,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其他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 年12 月31 日和2005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2004 年度和2005年1-6 月的经营成果以及2005 年1-6 月的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三(一)所述,贵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立案调查。该项调查及其处理意见对贵公司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影响尚难以估计。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炳有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戴炳坤
    报告日期:2006 年4 月12 日
    三、董事局、监事会、独立董事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2006 年4 月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董事刘铁华缺席本次会议。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做出了同意本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同时,会议责成本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中,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依据不充分等保留事项继续核查并予以更正。
    2006 年4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 名。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做出了同意本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同时,会议责成本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中,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依据不充分等保留事项继续核查并予以更正。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习良、陈信元、靳庆军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会计报表的专项审计报告》(浙天会审[2006]第855 号)对以前年度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的意见、公司的有关说明,以及结合独立董事对该等更正工作督促的情况,现对公司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的上述更正工作是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同意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已经依法完成的更正;对上述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保留项目,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查明更正。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 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