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保险业业绩数据显示,银行保险业务急剧上升。上海市场,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银保业务一季度竟然同比增长超过900%,而银保业务膨胀背后所凸现的,是保险公司曾面对过的偿付风险。
    日前,一位保险精算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偿付能力要求是,一般的银行保险产品按照准备金(通常是保费收入的90%以上,定价低的产品甚至达到98%)的4%提取保证金,再加上风险保额(死亡给付-准备金)的3%。(这部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而对相应的资本金要求是,保费收入-准备金-偿付能力要求-费用率,超过100%的部分就需要保险公司动用资本金来填补。
    而在行业内,对银行保险保费收入的资本金要求,基本上是按照保费收入的4%来粗略匡算。换言之,每增加100亿元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就需要占用约4亿元的资本金。
    按此标准推算,仅2006年一季度银保收入,数家寿险公司就需要占用几千万甚至多达数亿的资本金。其中,除中国人寿资本金足以应付之外,其他多家寿险公司都不可避免地面临资本金以及偿付能力的压力。
    而2004年度新华人寿偿付能力不足就被指与银保比例偏大有关。
    与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相关的还有内含价值的差异。有关不同保险业务的内含价值差异,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曾在一次会议中举例指出,某大型寿险公司,其25%的个人业务(主要指期缴产品)创造的内含价值是92%;25%的团险创造的内含价值是6%;50%的银行保险业务创造的内含价值仅仅2%。
    平安保险副总经理兼银行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陆敏则表示,每家保险公司在核算时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贴现率水平(通常采用股本回报率)以及不同的费用口径,因此内含价值的测算结果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出入。比如,国际上通行的寿险公司股本回报率通常在15%左右,但也有公司会采用更低的回报率作为贴现率。
    所谓内含价值,按照2005年5月23日中国保监会推出的《人身保险内涵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标准说法,是指在充分考虑总体风险的情况下,分配给适用业务的资产所产生的股东现金流的现值。
    而此前,为解决资本金约束难题,新华、泰康和太平人寿等多家寿险公司都发行了规模不等的次级债。不过,一位保险业高层人士称,次级债期满5年后需要逐年打折计入,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并且次级债并不构成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受核心资本充足率制约类似,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膨胀急需通过增资扩股或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方式补充资本金。
    目前,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已经完成海外上市,而新华人寿也已筹备上市多年,但其他寿险公司上市进程仍遥遥无期。
    2月份上海市寿险业务银保收入
    单位:千元
排名 公司名称 银行代理FYP Single RP
1 中国人寿 - 454,395.2 233.7
2 太平洋人寿 - 130,571.0 -
3 平安人寿 19.8 52,566.0 1,620.8
4 泰康人寿 - 108,450.0 -
5 新华人寿 2,304.0 188,006.0 482.0
6 太平人寿 582.4 128,544.6 219.5
7 友邦保险 15.7 12,042.0 -
8 中宏人寿 - - -
9 金盛人寿 - 26,587.0 -
10 太平洋安泰 152.5 - -
    1-2月份上海市寿险业务银保收入
    单位:千元
排名 公司名称 银行代理FYP Single RP
1 中国人寿 - 638,402.5 498.0
2 太平洋人寿 - 184,188.0 -
3 平安人寿 39.6 88,030.5 3,158.9
4 泰康人寿 - 108,450.0 -
5 新华人寿 3,466.0 309,207.0 615.0
6 太平人寿 809.3 181,147.6 602.3
7 友邦保险 10.5 20,842.0 -
8 中宏人寿 - - -
9 金盛人寿 - 37,674.0 -
10 太平洋安泰 152.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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