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三次监事会于200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各项工作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四、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一、三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