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发[2005]34 号)文《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指示要求,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积极寻求通过以资低偿、法律诉讼等手段,要求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尽快偿还占用资金。 方案如下:
    1、对原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余额1445.36 万元,因该公司无清偿能力,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计划以诉讼方式进行追偿。
    2、对原控股股东郑州华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西安海拓普公司等附属企业占用资金1950.45 万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计划以诉讼方式进行追偿。
    具体安排如下:
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计划还款时间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万元) 备注
2006年1月底
2006年2月底
2006年3月底
2006年4月底
2006年5月底
2006年6月底
2006年7月底
2006年8月底
2006年9月底
2006年10月底
2006年11月底
2006年12月底 诉讼方式 3395.81 郑州华美科技,西安海拓普集团、春都集团
合计 33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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