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朱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05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05年度财务决算》
    6、审议通过了公司受让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本次受让以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06]第 A1007-1-26号审计报告,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57,202,589.02元。本公司购买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49%的股权,交易金额为126,029,268.62元。
    通过本次受让股权的行为,可增强公司业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5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
    10、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税后利润35,843,344.89 元, 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231,128.81元,按5%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益金2,115,564.41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9,465,146.16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961,797.83 元。按照如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188,85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送1.8 股股票股利(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朱永强、刘同佑、王刚、曹廷发、邓伟、孙明、王昕、周中东、徐厚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昕、周中东、徐厚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金晶科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6日上午8:30
    (二)召开地点:金晶科技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议题
    (1)金晶科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金晶科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晶科技2005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金晶科技2005年度财务决算
    (5)审议公司受让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6)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9)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截止2006年5月30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 真:(0533)3585586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七)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04.27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永强,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刘同佑,本科学历,工程应用研究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党委书记、厂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王刚,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工程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副厂长、厂长,淄博市华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山东玻璃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金晶(集团)法定代表人,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曹廷发,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厂长助理兼熔制车间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淄博金晶浮法玻璃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5)孙明,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经济师、调度室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邓伟,高级会计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王昕,律师。曾在山东省淄博市法律顾问处、山东省淄博市律师事务所、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律师。
    (8)周中东,大专学历,审计师。曾于1985年至1997年任职于青岛市审计局,1997年至2000年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年至今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助理。
    (9)徐厚敬,高级会计师。曾任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附件二: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昕、徐厚敬、周中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7日于淄博
    附件三: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昕、徐厚敬、周中东,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昕、徐厚敬、周中东
    2006年4月27日于淄博作出此声明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