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 年4月26 日在成都市新开街1 号金竹大厦4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2 人, 张韶监事因工作出差在外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尚振法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月樵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