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 月26 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应为3 名,实为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 年度年报及摘要;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度第一季度季报及摘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表决,同意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6 年公司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 年4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