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接重庆中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通知,获悉本公司为重庆中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在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北涪支行及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的3500万元及7000万元贷款担保,由于重庆中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分别进行了还贷及提供抵押物的处理,本公司承担的以上两笔贷款的担保义务已获得解除。
    特此公告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