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4月26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光公司")签署《合作建设科研培训中心的协议书》(简称"协议")。
    双方拟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简称"科研培训中心项目")。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科研培训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院内,占地约2.68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归东光公司所有,已经取得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设计规模约6.7万平方米,容积率2.5。
    本公司拟通过提供开发建设资金并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拥有科研培训中心建成后60%的权利;东光公司拟通过提供土地使用权,拥有科研培训中心项目建成后40%的权利。
    本公司将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做进一步披露。本项交易尚需董事会审议。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