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到大股东可能为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差价补偿,中国工商银行已于2005 年4 月28 日为本公司本次股改出具了交易所认可的保函。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要求,大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丝绸股份62,783,000 股股权作为质押,本次质押的股份占大股东所持总股份的21.49%。本次质押后,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国有股份的累计质押比例为50%。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