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到控股股东可能为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差价补偿(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06 年4 月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5 月9 日)前获得交易所认可的银行为本次股改方案出具保函。4 月28 日,中国工商银行已为本公司本次股改出具了保函,保证担保的总金额为712,126,141 元,保证担保的生效日期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之日,保证期间为差价补偿权利行权日起至该权利存续期结束后六个月。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