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6年硫酸、液氨、编织袋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徐强先生、黄化锋先生、王庆成先生、陈嘉生先生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有关联关系,在该议案表决时回避,非关联董事以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该项议案中硫酸、液氨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代表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硫酸采购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 草拟了《硫酸产品购销合同》,供审议。双方约定自2006年1月1 日至2006年12月31 日,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硫酸 300000 吨,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8722.5万元,注册地址为铜陵市铜港路8号,法定代表人胡朝宏,经营范围包括硫酸制造、销售,废渣(硫酸熔烧渣、煤渣)销售,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劳务输出。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3、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硫酸采购,系公司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属本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购销往来。硫酸是公司重要原材料之一,2006年约需82万吨。
    4、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硫酸 300000 吨,质量标准为国标GB534-89,98%浓硫酸。2005年硫酸市场价在170元/吨--400元/吨之间波动,其中2005年底的市场价在220元/吨左右。2006年以2005年底的220元/吨为参考价(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另行协商),总金额预计约6600万元。
    交货地点、方式:需方罐区交货。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管道运输至需方罐区。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款。
    定价政策: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
    二、液氨采购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草拟了《液氨购销合同》,约定自2006年1月1 日至2006年12月31 日,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液氨 35000 吨,实际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4358.1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县顺安镇,法定代表人胡启根,经营范围包括化学肥料制造;无机化学品制造;汽车货物运输;化工技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3、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液氨采购,系持续性交易,属本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购销往来。液氨是公司重要原材料之一,2006年约需15万吨。
    4、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液氨 35000 吨,质量标准为国标GB536-88一级品。2005年液氨市场价在2100元/吨--2700元/吨之间波动,其中2005年底的市场价在2350元/吨左右。2006年以2005年底的2350元/吨为参考价(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另行协商),总金额预计约为8225万元。
    交货地点、方式:需方罐区交货。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液氨槽罐车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凭发票以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结算。
    定价政策: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
    三、编织袋采购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草拟了2006年《编织袋购销合同》,供审议。草拟的2006年《编织袋购销合同》约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750万条编织袋,价格以2005年本公司编织袋公开招标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编织袋招标价确定。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注册资本663.46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沿江路,法人代表李定,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包装制品制造,塑料材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
    3、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编织袋采购,系持续性交易,属本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购销往来。编织袋是本公司生产磷酸二铵的包装材料,2006年总需求约1800万条。
    4、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750万条编织袋,价格按13600元/吨,即95×55、97×57规格的编织袋为2.3392元/条、98×55规格的编织袋为2.3936元/条(此价格是按聚丙烯原料每吨11000元核算,如果原料价格发生公认的变化,上涨或下落达500元,每条编织袋增加或降低0.08元),总金额约1700多万元。
    交货地点、方式:需方包装仓库交货。
    运输及费用承担:供方送货至需方包装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凭发票以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结算。
    定价政策:以本公司2005年组织的“六国公司2006年度编织袋招标的价格”为依据,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编织袋招标价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硫酸、液氨是本公司主要产品磷酸二铵的重要原料,编织袋是产品的包装材料。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通过以上关联交易,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重要原材料的采购供应,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于本次会议召开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
    2、我们认为,公司与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重要原材料硫酸、液氨、编织袋的采购供应,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是合理的、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硫酸产品购销合同》
    5、《液氨购销合同》
    6、《编织袋购销合同》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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