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天京主持,与会监事经举手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委托江汉石油管理局审计处对公司长期投资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监事会提交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通过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
    五、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