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格")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签署的《以资抵债协议》,赛格集团拟用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偿还因赛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深赛格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而形成的赛格集团对深赛格的债务。
    截至2005年11月30日,赛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深赛格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余额为121,001,862.58元,赛格集团拟以其持有的赛格三星46,343,111股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5年11月30日的评估值2.611元/股作价,抵偿因赛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深赛格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资金而形成的赛格集团对深赛格的债务。
    赛格集团与深赛格之间的以资抵债事项尚须经深赛格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无异议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相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赛格集团与深赛格披露的《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