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而一直到1979年,我国基本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这时候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名副其实的“全能银行”,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全能银行”不仅在业务上成立了四大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在监管上也形成了当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
1建国以来到1984年
建国以来到1984年,我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金融体制,当时没有监管当局,没有监管对象,也没有监管法律法规。这一阶段金融监管的基本特征是抑制性,表现为对市场准入的抑制、对金融创新的抑制,监管内容主要是对货币发行和金融的高度集中性、计划性进行管理,监管手段以行政手段为主。
2从1984 年至1992 年底
从1984年开始,我国形成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这期间的监管主要围绕市场准入,重点是审批银行新的业务机构。
1986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使中国银行业监管向法制化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但直到1993年底,中国的银行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还算不上是规范的市场化监管,仍带有鲜明的计划性、行政性金融管理的特点。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证监会的成立迈出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第一步。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金融业的迅猛发展,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两大职能。
3从1993 年到1998 年
1994年,三家政策性银行成立,这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化监管奠定了基矗这一年在市场化监管方面取得了进展,首次召开了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会议,也将金融监管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提到重要的地位上来。
1995年3月以来,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的颁布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1996年我国加入国际清算银行并参加巴塞尔委员会,在规范现场检查、境外稽核、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导和推行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制度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从1998 年到2003 年
1997年金融危机以罕见的速度在亚洲迅速蔓延,在这种情况下,1997年11月中央决定召开一次专门讨论金融工作的全国性会议。会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这次会议形成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是指导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的金融体系从1998年起进行了结构性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在短期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组织机构调整,设立了跨行政区级分行,撤销了省级分行建制,并强化了对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清理整顿。
1998年4月,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原中国证监会(副部级)合并为正部级的中国证监会。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保监会(当时为副部级),专司对保险业的监管,而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对银行、信托业的监管,这是今天“三驾马车”结构的雏形。
2002年2月中国加入WTO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商讨中国金融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挑战,会议提出金融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银行业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监管体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等监管方案。
5银监会成立至今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挂牌,履行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相关职责。同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门法律。
至此,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真正齐备,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分工监管体制形成。
在“三驾马车”分设之后,中国人民银行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于一身的“大一统”时代也宣告结束,正向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迈进,作为专注于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也大大提高。
而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出现和发展,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正在积极努力寻求合作,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第一次监管联席会议于2003年9月18日召开,并通过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和发展。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