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食用花生油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合格率仅有65.9%,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69.5%。其中反映花生油纯度的重要指标脂肪酸组成合格率最低,说明掺杂掺假的情况最为突出。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东莞、阳江、潮州等6市流通领域37家销售单位经销的花生油商品共82批次,合格54批次,不合格28批次。抽查结果显示,最能分辨花生油真伪的三项指标——脂肪酸组成、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合格率只有73.2%、96.3%、98.8%。其中,22批次的花生油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说明这些油中都掺进了其他的油脂,不是纯正的花生油。
本次抽查有3批次花生油样品酸价超标,主要原因是油品、原料花生米或原料油存放时间太长。检测人员说吃了酸价超标的花生油,咽喉会不舒服,长期食用会致癌。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