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200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200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2005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分公司)、湖南长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盛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长岭炼化”)、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2006年预计(单位:万元)
2005年实际 2006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交易金额 合计 占同类交易比例(%) 交易金额 合计
采购 原材料 长岭分公司 130688 132539 100 128,000 130,100
原材料 原材料 长盛公司 1851 85 2,100
采购动力 水电汽风 长岭分公司 1985 1985 100 2,520 2,520
销售商品 化工原料 长岭分公司 17162 49819 76 16,800 49,300
化工原料 长盛公司 31473 100 32,500
液化气 兴长集团 1184 1.6 1,260 1,260
接受劳务 装 卸 长岭炼化 569 569 95 500 5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岭炼化
    ①基本情况
    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勇,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油及其产品,生产、销售催化剂及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提供以上产品的仓储服务;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究、开发石油化工技术并提供成果转让服务。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③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69万元。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
    2、长岭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李华,主营业务: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化工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称“中石化集团”)。
    ③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9835万元。
    3、长盛公司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营业务:聚丙烯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长岭分公司持有长盛公司70%股份,实际控制人同为中石化集团。
    ③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3324万元。
    4、兴长集团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1628万元;经营范围:主营环烷酸、石油酸、多利纳米燃料清洁剂、T1602喷气燃料抗磨添加剂的生产及产品自销;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及其他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服务;从事劳务输出的管理及服务。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
    ③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84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
    1、公司向长盛公司采购原材料、兴长集团销售液化气为市场价。
    2、公司向长岭分公司采购新鲜水、电为市场价。
    3、向长岭分公司采购原材料、蒸气、压缩风、循环水、软化水,向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销售化工原料,系根据原料组分的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制订的协议价。
    4、向长岭炼化支付劳务费系根据市场价格制订的协议价格。
    5、除向长盛公司采购原材料、兴长集团销售液化气采取及时清结外,其他均采取月末盘点、结算的方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且长岭分公司为公司主体装置生产原料和动力的唯一供应方,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并将持续进行。
    2、与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兴长集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料、动力的供应和产品销售。
    3、与长岭炼化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出厂。
    4、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5、公司与上述单位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长岭炼化、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侯勇、初鹏、冷泰民回避,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与兴长集团的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易建波回避,其他8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李兆斌先生、刘彩晖女士、何俭亮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均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其交易价格分别按照市场价、根据原料组份的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的协议价,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其结算方式分别即时清结或月末盘点、结算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与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为上下游关系和产业链之延伸,关联交易是必须的;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生产与销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对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