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并列第一大股东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下称:湖南新兴)通知,湖南新兴分别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科力远)、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天科技)于2006年4月19日签署
《股权转让意向书》,湖南新兴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20000000股股份(占
股份总数的16.17%)转让给科力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5109260股股份
(占股份总数的4.13%)转让给金天科技。
    公司接并列第一大股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动力)通知,银
河动力与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中美盛)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书》,银河动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2510926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20.30%)转让给新中美盛。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安排:湖南新兴与科力远之间在《股权转
让意向书》第十条约定:
    1、2006年5月30日前,双方应积极协商共同拟订完公司股改方案。
    2、科力远应争取在2006年5月30日前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证监会无异议
后,科力远应提出股改动议、制定股改方案,启动股改工作。湖南新兴应出具
股改同意函,保证本次股份转让如未在股改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履行股改中相
关的对价支付义务(对价支付不减少本合同约定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3、2006年5月30日前,证监会如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否定意见,双方将终
止本协议,不再进行协议转让;2006年5月30日前,证监会如未对本次股份转让
出具意见,湖南新兴提出股改动议、制定股改方案,启动公司股改工作,科力
远及实质控制人予以配合并支付对价。
    湖南新兴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国资委、证监会的批准,银河动力的转让尚需
获得银河动力股东大会、证监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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