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7日在重庆凤凰佳居酒店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3名监事,实到2名。监事江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会议由敬旭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年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