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经委协调和煤电双方协商,黑龙江省国有煤矿最终与发电企业全部签订电煤合同,确定2006年电煤价格在2005年实际结算价格基础上,省内吨煤提高25元,省外吨煤提高35元,合同兑现率要超过90%,煤电双方对这一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统计,截至4月中旬,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有关发电企业签订了2006年全部电煤合同,合同总量为2127万吨,比2005年实际兑现量增加420万吨。其中,与黑龙江省内电厂签订1404万吨,占电煤总量的66%,比2005年实际兑现量增加264万吨,吨煤价格比2005年上涨25元,增加销售收入35100万元;与省外电厂签订723万吨,比2005年实际兑现量增加156万吨,吨煤价格比2005年上涨30元,增加销售收入21690万元。预计2006年龙煤集团电煤销售收入同比增加56190万元。同时,2006年签订的黑龙江省内电煤价格仍比市场煤价低43元,可相应减少省内发电企业燃料成本支出60372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电煤合同的签订,实现了煤电双赢,为保障黑龙江省电网安全运行和煤炭生产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