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其官方网站上相继发布了关于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和境外投资全球托管人评选的公告。一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遴选工作即将展开。
根据公告要求,申请境外投资管理人的机构,除符合《暂行规定》中的参选条件外,其经营资产管理业务须达6年以上(以2006年3月31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6年以上)、截至2006年3月31日管理的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此外,其所在国或地区的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已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公告规定,参选的投资管理人主要受托投资管理全球股票(除美国以外)积极型、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香港股票积极型、全球债券积极型和外汇现金管理等五大类投资产品,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两个品种。此外,公告对投资基准和投资目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各产品年度收益率要超过同期投资基准收益率50~200个基点以上,年度跟踪误差则控制在2%或8%以内。
自从2003年6月正式开始委托投资以来,社保基金会已在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选择以及绩效考评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备的委托投资管理模式。据了解,此次社保基金理事会将通过申请、初评、复评、费率议价及合同商定等评选程序,由外部专家和理事会内部人员组成复评专家遴选小组,最终遴选出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人。
而对于社保基金境外投资全球托管人,公告要求,申请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不少于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或托管资产规模不少于500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国际公认评级机构最近3年的长期信用评级在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境外金融机构必须在中国内地有分支机构(包括代表处)。
目前,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已向社保基金会提供了一个全球托管人候选名单,而社保基金会则将参照国际通行原则,组织评选和确定境外资产托管人。
社保基金于2002年就率先引入了托管人制度,并于2004年聘请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作为其资产托管人。
《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从北美信托银行获悉,作为全球最大的资产服务公司之一的北美信托,目前正在积极着手进行全球托管人的申请准备工作。早在2004年年初,交通银行就已着手开展对境外投资托管的准备工作,目前已在境外托管模式、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系统对接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而与北美信托共同设计的境外投资托管方案也已告完成。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风险瞬息万变的国际金融市场,托管人制度可以控制投资机构的代理风险,而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则能有效控制投资本身面临的风险。对于作为老百姓“养命钱”的社保基金来说,如何防范和降低各种投资风险,成为社保基金“出海”面临的重要问题。
虽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但由于全球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遴选尚需时日,有关人士估计,社保基金正式进行海外投资,最快可能也要到今年三季度才能启动。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