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研究室公布了中国农民工问题调研报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正如这个报告所讲,以跨地区、跨城乡流动为基本特征的农民工现象的确成为促进我国改革走向深入的重要因素,未来一个时期这个因素还将在我国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现象本质上也是我国人口流动的现象,是劳动力资源在空间上的一个调整。从这种宏观视角看,我们在涉及农民工问题的劳动力市场改革方面还只能说刚刚起步,改革的真正难点还尚未触及。
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是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发达地区获得工作岗位后,工资水平低,买不起或租不起城市的规划区住宅;或者即使能买得起、租得起规划区住宅,也因为户籍门槛的存在使农民难以在少数大城市或东部发达地区住下来而成为当地居民。要没有这种情景,我国也不存在所谓农民工问题。劳动政策本来应该城乡统一,不应该有单独针对农民的劳动市场政策。
上亿劳动者在城市或发达地区工作,但却不能成为当地居民,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安在家乡,长距离地在家乡和工作地之间定期流动,这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大景观,并为世界各国所仅见。这一现象的直接危害是降低了宏观资源配置效率,加深了社会不和谐的程度。兼业农民远在外地工作,但在家里造房,在农村形成大量住房空置的现象,其总价值可达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资源配置上的浪费还在累积。兼业农民的流动性还影响雇用企业的稳定经营,增加了企业的风险,这两年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这种现象造成城市常住人口两种身份集团的社会隔膜,与建立和谐社会的原则相去甚远。已经出台的许多政府政策有助于改善兼业农民的境遇,但还不足以使这个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哪怕是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逐步解决。
兼业农民的工资低,看起来是由劳动市场的均衡决定的,但市场均衡的背后有监管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如果兼业农民每月不是劳动26天,而是21天,每天劳动不是11小时,而是8小时,那么,至少需要增加50%的兼业农民才能完成现在的工作,这意味着新的劳动市场的均衡将是工资水平更高的均衡。此外,劳动力市场的不统一还表现在兼业农民从事的行业一般是高度竞争的行业,而城市原住民从事的行业多少具有垄断性,这也会影响到兼业农民的工资水平。改变这些情况显然需要更深入的改革和更有力度的监管。
兼业农民买不起城市规划区的住房(单元房),除了工资水平低的原因外,还有其他因素起作用。规划区的房子似乎都比较大,有一度甚至有了200平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政府对购买一套80平米以下的房子能不能给予税收优惠?能不能通过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创造和提升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价值,使农民在出售5亩农村耕地财产权而换来占地0.05亩的一套单元房?解决这些问题要深化改革。
就业机会大城市多,小城市少,与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政策有关。现在走到一些小城市、小县城,感到街道空旷,背后的问题则是地方产业的空洞化。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全国性产业布局政策有关,也与大型城市住宅发展规划实施的弊端有关。廉价劳动力在城市有比较低的生存成本,资本便乐得在大型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也自然不会转移到小城市去。大城市应该严格规划,适度提高劳动力在大城市的生存成本,使得资本只能在小城市找到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才能使相关产业转移到小城市去。大城市的规划如果是一纸空文,以致违章建筑四处蔓延,必然塑造一个“大而全”的经济,农民兼业者也不能在大城市真正“住”下来。
如果兼业农民买得起或租得起住房,但却不能取得大城市或发达地区的户籍,则与体制弊端有关。退一步说,如果农民兼业者在城市买得起标准的规划区单元房(简称“标准住房”),能不能取得户籍居民资格?中西部农民在东部长期做工能不能取得户籍?现在的体制之下自然是不能的。什么城市或地方越是能吸引农民兼业者,户籍取得就越难。我不赞成户籍是个“假问题”的说法。说户籍问题已经不存在,只在县以下地区才是对的。最新的政策还是回避了户籍改革问题。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在技术上并不难。在严格城市规划和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下,可以实行以获得城市标准住房(各地可自行确定标准)为依据的户籍登记制度。自然,这方面的改革也需要深化。
中国农村改革需要两方面的大手笔,一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大调整,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二是加速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民兼业者在城市住下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消除“候鸟”式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农民就近兼业成为兼业的常态。前一个改革大手笔已经出台,但后一个还没有出台。后一项改革要复杂一些,涉及到土地制度、劳动制度、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管理和户籍登记制度等。这项改革不完成,前一项改革也会受到制约,因为我们的财政要“无偿”支持9亿人口的公共服务系统,必是小马拉大车,终究会有拉不动的时候。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