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专审报字( 2006) 第ZA086 号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盐田港公司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二〇〇五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会计报表”),并于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签发了深南财审报字(2006)第CA41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盐田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二〇〇五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盐田港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盐田港公司二〇〇五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盐田港公司实施于二〇〇五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二〇〇五年度盐田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五年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