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专字第 0072 号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GF 字第000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永安林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永安林业公司的责任。我们根据永安林业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永安林业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下列资料和数据均摘自永安林业公司2005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对永安林业公司实施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永安林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累计余额为460,253.87 元,永安林业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资金占用累计余额为0 元,永安林业公司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累计余额为0 元(详见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资金占用表)。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永安林业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永安林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资金占用表应当与已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新田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庆瑜
    中国 厦门 2006 年4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