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获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一深圳清华大
学研究院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72.532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转让予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所得到的有关资料,上述股份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关文件批准同意,并于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至此,北京九鼎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72.5322万股
股份,占总股本的0.58%,性质为非国有股。
    北京九鼎已出具承诺,在其成为公司股东后,将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承继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在本次股改事项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公司
确定的股改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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