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30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8日在重庆市朝天门大酒店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从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含委托1人,独立董事王崇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对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3920万元投资额的议案〉的议案》。
    200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3920万元投资额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0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2.39%的股份,以下简称“重庆港务集团”)《关于在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对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3920万元投资额的议案〉的提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在本公司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对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3920万元投资额的议案》。
    二、一致同意《关于向中信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贷款5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一年期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为三年期中长期贷款。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