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阿赛洛中国控股(卢森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赛洛公司”)的通知。现将通知内容及本公司股份转让的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阿赛洛公司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公司”)于2006年2月24日签署《股份购买合同》之后,随即公告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山东省政府已经批复,同意莱钢集团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354,236,546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8.41%)转让给阿赛洛公司,有关各方已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审批事项。
    阿赛洛公司和莱钢集团公司将于获得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正式批复之后,将有关批复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上报中国证监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