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 年4月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在该通知中,确定该次临时股东会议暨相关股东会议安排基本情况如下:
    一、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22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2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5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5层会议室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是2006年5月9日、2006年5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4月27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26日或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最晚在2006年4月26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同意后刊登《关于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自2006 年4月17 日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 年4 月26 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 年4 月27日(含本日)复牌,由于本次方案调整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原则性审批,公司未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完成了对调整方案的原则性审批,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5 月10 日复牌。由于公司股票复牌时间推迟,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也将延期举行,具体情况调整如下: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29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5日-2006年5月29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5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5层会议室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是2006年5月16日、2006年5月24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相关证券已于2006年4月17日起停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5月9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