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文利)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胡志坚日前透露,针对《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今年年内我国将陆续出台99项实施细则,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胡志坚是在第二届中关村创新峰会上作上述表述的。他说,今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60条配套政策,为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并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60条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
据胡志坚介绍,制定这些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营造激励创新的经济社会环境,强化创新的自主性。60条配套政策的关键目标,主要是围绕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效率,消除知识、人才、资本流动和产学研合作的制度障碍。
据介绍, 60条配套政策涉及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加强统筹协调10个方面。其主线是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虽然以往国家各部委都有这方面的政策,但十分零散。60条配套政策的出台不仅整合了以往政策,更有很多突破性发展。
胡志坚说,60条配套政策是我国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制定企业创新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主体的决心,为今后15年政策走向指明了方向。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并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
在此次中关村创新峰会上,来自中关村的优秀企业家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对60条配套政策以及如何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为各级政府落实和实施政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和参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郭励弘研究员认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政府的主要职责应该是为企业技术创新清除体制障碍。
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鲁敏结合企业自主创新的历程说,政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不仅应该体现在有形投资上,更重要的是应该体现在无形投资上。目前自主创新对很多企业来讲往往并不是利益选择,而是政治选择。如果能通过政府相关财税政策的引导,使自主创新成为企业的利益选择,这样就会有大量的企业参与到自主创新行列中来。
中国科学院计算研究所所长李国杰院士认为,我国自主创新的软肋是技术转移,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的技术难以被企业接受,而广大中小企业又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应该制定产学研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鼓励产学研之间的人员流动,鼓励成立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鼓励大学和国家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与企业科研人员沟通交朋友。当前产学研合作的重点,应该是大力兴办非营利中介机构。外国专家局原局长马俊如认为,企业技术创新是长久之计,切勿搞一阵风。 (责任编辑:魏喆) |